乒乓球拍就像三文治,由幾層不同「餡料」合成,它們是什麼你知道嗎?每層成份、厚薄和大小,球例均有限制,否則不能出賽,欲知道自己的球拍是否合符規定嗎?
試取出乒乓球拍,細心察看邊緣,看能否辨認出它們?其由三部份組成──底板、膠皮及海綿。球例規定,底板材料至少必需有八成半為天然木材,內層則可混入碳纖維等其它物料。兩年前,香港乒總曾向國際乒聯動議,取消此限制,幸好險遭否决,否則今日銀球面目更全非。此外,每層物料均不能超過底板總厚度的百份之七點五,或○點三五毫米,取其小者。
球拍觸球,必須以貼有膠皮的一面,用木板直接擊球是犯規的,但現在售賣的球拍已鮮有單面膠的了。底板上面,貼有不同顏色的兩層,觸球表面的一層是膠皮,對下夾在中間的那層則是海綿。膠皮須為單層無泡沬的天然或合成橡膠。
底板厚度無限制,海綿加膠皮則不得逾四毫米,其中膠皮一層不得逾兩毫米。換言之,海綿可超兩毫米,常用的多是二至二點二。有趣的是,球例特別寫明,正膠可不用海綿,單貼於底板,膠厚限兩毫米,而反膠則必須附海綿,不容單貼,想因難以貼牢吧。
正膠,包括生膠、長膠,其膠粒須平均分佈,每平方厘米至少十粒,至多三十粒。不論正反,膠皮顏色必須為一面紅,一面黑,且不容光澤,純為眼睛易看耳。膠皮和海綿,必須完整恰好覆蓋底板,不得突出,也不能缺少,即使撞崩了芝蔴大小一角,球證也可不容使用。
這是小朋友乒乓球拍常見的情況,球例原意是避免擊出不規則的球,造成不公,但本地小孩初階賽事的球證,常無必要地嚴厲執行,令家長頭疼得很,莫名其妙。
有木的位置擊球是違例,球例規定是膠面。其實球打中手指回彈也違例,不過球証很難看得清楚,所以甚少判失分。
對,規定是要以膠面擊球的,這是不許球員使用無貼膠的板面,但當拍面已貼膠,持拍手的手腕以下部份皆視作球拍,查此在例書第二節「擊球」部份註明,以指、掌、板柄擊球,是有效的,非因球證看不到也。
新禧進步!
張教練,忽然想起我在一國外網站看到的一則爭議:有一直板球手參加比賽(猜想應是業餘的),背面貼套膠,橫打用。可是套膠只覆蓋了底板的一半(遠離拍柄那一半),對手異議,認爲不合規格。球手解釋道,反正接近拍柄那一半的部位,都給三個手指占據空間了,就算套膠覆蓋到那部位,也從不會用那部位擊球,所以索性不貼了。結果如何我不記得了,不過後來一專家回答:合規格,該球手可用這球拍參賽。如果反手橫打擊球,球落到有套膠的那一半,沒問題;如果落到沒有套膠的那一半,用木板把球擊回,就犯規了。教練點睇?
Peter兄:
好問題,有趣得很!在下愚見:一、該拍能出賽。二、即使以沒貼那一半回球,仍有效。
(一)直拍的手指位能留空多少,球例似無註明,若有一半,據經驗猜想,球證也不會反對,但確有可爭議之處。若膠面只佔兩三成,球證會否禁用?確也真未曾見過呢。
(二)若是球拍能出賽,即使擊中無膠那一半,或板邊,或板柄,甚至手指、手掌,應仍有效的。持拍手的手腕以下部份,應皆視作球拍也。除非是整面無膠,又故意以該面回球,則屬無效。
還望球證或高人賜教指正。
兄台又怎看?
張教練,你的見解很有意思!
既然球例無注明直拍背面套膠要覆蓋多少,那麽教練的第二點就應該成立。這卻能造成“木板合法擊球”的情形 – 假設球手苦練出特意用木板部位擊球,但旁人看不出的本領。
不過既然專業直板人已瀕臨絕種, ITTF應不會花時間研究這些問題吧。
不敢當,還得請教高人「求證」。
球例無特別談論,相信是因為用木板對自己不利的,多數人均會想多用膠面也。
日前得遇高人球證指教,原來中式直拍背後,至少需有八、九成膠皮覆蓋;日式則可七成。無論何種,一半是不行的。
而若能出賽,擊中拍邊、拍柄、指掌是有效的。
張教練,謝謝指教!下次我換套膠時也要注意一下了。
日直背面貼套膠,聽説中國國家隊曾找過一位模仿柳承敏打法的陪練實驗過,不過這樣球拍太重了,從未用於實戰。
謝謝解答,這個問題很有趣
別客氣。多謝光臨!